Oct 3, 2015

颱風假不是「假」 Part III


沒想到這麼快就要寫 Part III..

昨天在臉書分享了颱風假不是「假」 Part II一文後,在朋友圈得到很多迴響,簡單可以分成三類:

第一類:對號入座組。

主要發生在9/29跑去逛街看電影同時在臉書打卡或PO出戰利品的好友們(你們真的是對號入座,因為我根本不記得你那天去了哪裡、做了什麼,哈!)。我相信你們一定評估了天氣狀況才外出,也知道PO文代表你們很享受這一天的小幸福,這是個人自由沒錯,我只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覺得在天災事故發生之際,參與這些活動還是低調點比較恰當。

第二類:左右腦拉扯組。

理智上知道颱風假不是「假」,但情感上卻好希望能賺到一天假。大部分會有這種衝突感的,都是具備主管與員工雙重角色的朋友。

人性從自身利益出發很正常,站在員工的立場,誰不希望多一天假?但站在公司營運立場,也頗能理解決策背後的困難。這種矛盾的心情,跟其他管理上的議題如出一轍,需要更多的智慧。如果每個人除了考慮自己的利益,也能夠反過來替對方(如公司或主管的立場)多想一想,一定更能找到可長可久的雙贏解方。 

第三類:關心自身權益組。想知道自己遇到的狀況,到底該怎麼處理?例如:
  1. 我在醫院上班,平時是採排休制,每個月的休假日通常都是上個月中旬約班決定。對於颱風假,我們人事室的規定是,颱風假當天來上班的員工可以擇日補休。有一次遇到地方政府宣布全日停班停課,當天我原本是排下午要放特休假,但考量眾多因素如:1.住遠方的同事無法前來上班 2.下午若少了人力,留著的人負荷太大 3.中午外頭風雨還持續著,既然都來了,不如留下來上整天班,我就繼續留下來幫忙了。
    我的問題是,當時主管跟我說,妳要留下來繼續上班當然可以,但醫院只能給妳半天的補休假喔... (就是按照妳事先所填的上半天班)。我想請問,主管這樣的說法及處理合理嗎?
  2. 停班停課時,我在家繼續工作,可以申請補假嗎?
  3. 我是Home-based的員工,雖然不需要往返公司上班,但只要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我就得改上另一個班(在家照顧、娛樂小孩),根本是比上班還累呀!如果還要繼續工作,根本是蠟燭兩頭燒~
這類問題最難回答,因為我沒有立場替朋友任職公司的HR說話,只能做一些概念上的澄清:
  1. 第一個問題,主管的說法及處理方式在法律站得住腳,但不合情,也容易打擊士氣。
    HR人事規章制度設計,目的應該是導引出員工的好行為,從團隊合作的角度出發,主管或公司應該鼓勵這類有責任感且願意多付出的員工;給予補休假只是基本的,如果能夠加上其他的激勵措施(口頭表揚、買杯飲料或點心對照常工作的員工表達感謝),不但可以樹立行為典範,也能夠凝聚向心力並激勵員工。 
  2. 除非勞動契約有約定,或公司有特別規定(例如案例一的排班制工作),不然在客觀情況許可下,於颱風天上班,是不能另外申請補假的。因為颱風假不是假
  3. 這個問題確實是所有家裡有小朋友要照顧的上班族父母親共同的心聲,不管是Office-based或Home-based皆然。正如前文一再強調的,颱風天繼續在家工作的前提是「情況允許」,而每個人狀態不同,遇到天災事故時,受到的影響與不便,也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因為照顧停課在家的小朋友而無法工作,我個人覺得無可厚非。
簡言之,颱風假不是假,員工可以不上班,雇主可以不給薪。

但人畢竟是人,關於感受面的問題,要用讓員工有感的方式來解決,其中的取捨與分寸拿捏,考驗主事者的用心與智慧。(想知道我們公司的作法?停班停課日員工可以不上班、薪水照發、有上班的不補假。我們還設計了許多小確幸,如創意假、按摩小棧等等,提升員工整體幸福感,效果是得到一群很盡責、投入的伙伴,讓業績蒸蒸日上。)

隨著時序進入十月,我想關於颱風假的話題,應該可以暫時告一段落吧?

颱風假,我們明年再見!